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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在行动丨德城区法院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1-03-16 22:46 来源: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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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提升

在日常生活中

有些商家在违法边缘试探

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已不鲜见

作为一名消费者

如果遇到纠纷、权利被损害

怎么办?

下面,我们将以案释法

通过案例带您了解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

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警示商家诚信经营

也提醒大家要善用法律武器

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官提醒

当我们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呢?

维权第一步:保存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维权第二步: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电话12315。

(整理:郝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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