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与法治讯:肖旺平 宁朝阳 通讯员:杨哲 宋学文
安全带又称“生命带”,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为了保障安全,驾乘人员都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但是总有少数驾乘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让“生命带”成为了摆设。
5月11日上午,开福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湘江路中山路口开展整治时,拦下一台装满货物的面包车,指导员宋学文对车辆检查时发现,车内摆放着的许多装修工具,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副驾驶乘坐的青年男子将一个木框套在头颈部位,远远看去像是系着一个“安全带”,原来是这个木框是一个人字楼梯的一部分,驾驶人见木楼梯太长就想出这么一个“好主意”。其实这么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车辆发生碰撞或者急刹车,乘客的头颈部很可能会被木框割伤。针对驾驶人不按规定载货、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进行了处罚。
开福交警提醒:不管是司机还是乘客,上车第一件事就是要系好安全带,而且要正确使用安全带,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