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与法治讯:肖旺平 宁朝阳 通讯员:唐芳
“女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遇到交警,会有什么情况发生?”3月8日,第111个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常德市城区街头上演了温馨的一幕。
“我违法了吗?”上午9时许,在市城区宏大路口,一名女性电动车骑手被交警拦停后,非常吃惊和不解。
常德交警赠送节日礼物给佩戴头盔的女骑手
“您好,我们是常德公安交警,您骑行电动车佩戴了安全头盔,交通安全意识很高,为您点赞,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今天是“三八”妇女节,送您一份小礼物,祝您节日快乐,出行平安!”当交警微笑着送上一盒包装精美的坚果,或是递上一顶结实的安全头盔,留下一句贴心的安全叮嘱时,女骑手才恍然大悟,原来平日看似严肃的交警,也有暖心的一面。
常德交警为女骑手赠送并佩戴安全头盔
活动现场,除点赞佩戴安全头盔的女骑手外,执勤交警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女骑手,耐心地询问她们是否知晓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告知她们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已和他人造成伤害,而且交管部门还要依法进行处罚。民警为没有佩戴头盔的女骑手赠送安全头盔,并教会她们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同时,提醒她们珍爱生命,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骑行。
当天,常德市城区宏大路口、电力新村路口、芷兰路口、春申阁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主要路口,不少女骑手们都收到了常德公安交警特殊的礼物。一位女骑手说:“佩戴头盔出行,是对自已的保护,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这是我‘三八’妇女节收到的最温暖的礼物,谢谢交警同志。”
常德交警现场询问女骑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安全骑行知识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个专属于女性的最美丽的节日里,常德公安交警将“安全出行”当做特殊的礼物,以特别的方式,赠送给“女骑手”们,为她们送上一份特别的节日祝福,提升广大女性交通参与人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打造平安、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