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六哥看到了一篇热点推文,下图中大字号的黑体部分是本文的题目,配图上小字号的黑体字是本文的摘要。
看过推文的题目和摘要之后,如果不看下面的全文,六哥想问问大家有什么感受?
而且,网民的质疑声也在评论区如期而至:
关于警察“不作为”的评论摘选如下:
关于凶手枪的来源及身份“漂白”的评论摘选如下:
关于凶手自称正当防卫的评论摘选如下:
那事实真的如题目和摘要阅读后,我们理解的那样吗?下面六哥引用本文作者写的文章原文来给大家说说这些“坏警察”。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简要案情:
文中说,这名“
替儿孙复仇
追凶
”的老太太叫常桂香,今年79岁,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铜山乡。当初遭枪杀的是她年仅41岁的二儿子高青录,32岁的小儿子高小立,以及19岁的孙子高建。事情发生在2007年农历正月初七上午10时左右。
2006年的时候,双方就因该村一块坡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矛盾。同年秋,马青付在该争议地用挖掘机挖若干树坑,准备次年种树。
2007年2月23日,高青录等人在争议地种上杨树苗,发现先前栽种的树苗被人折断了,随即其他家人赶到现场。正在这时同村村民马长谦携带一支单管猎枪,与马青付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婿一起赶到,双方发生厮打。
随后
马青付从父亲马长谦手中夺过
猎枪,开枪追杀高家人,致使三人死亡。
在陈述案情的时候,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接到报警后,当地铜山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处警途中碰到马青付的父亲背着那只作案用的猎枪,称要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关于枪的问题,本文也特意写了,落网嫌犯交代“交代说,那支猎枪是他爸的,是支打炮壳的单管猎枪,‘
是我爸从公安局买的,有持枪证。
’”说完这些基本要素,六哥开始通过引用作者的原文,给大家一一解疑答惑。
一、关于警察“都是白吃干饭的”,12年抓不住嫌犯,靠一个老太太拾荒最终追到凶手的问题。
文章中曾经有这样一段话:
所以,有位网友质疑:人都去投案自首了,这是因为关系把人又放了吗?
原文中这样写道:
咱们放掉什么“高度重视”这样的官话不看,看实质内容,就是当时案发后,5名嫌犯,除持枪杀人的马青付逃跑外,其余4人全部抓获。也就是说,并不是警方无所作为,当时警方就已经将其他4名同案犯全部抓获并起诉了,所谓的追凶就是追的漏网的马青付这一个人。在文章随后的内容中可以得到证实。
(
2011年
9月26日,河南省泌阳县法院对同案中的3人
均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11年至12年
有期徒刑,并判他们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2013年
1月7,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对同案人中的马青付的父亲
以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同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那主犯马青付为什么直到12年后才被抓获?警方一直抓不住他吗?有位网友更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此案发生在2007年的农村,当时的监控头能有多少其实大家都有数,所以在当时的条件下,想要沿着马青付逃跑的方向通过监控去查找马青付的下落是不可能的。
可能很多朋友会说现在的摄像头可是很多了呀,为什么警方不能从摄像头中发现并抓获马青付呢?
六哥就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做个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一个背负着3条人命的杀人犯,你会天天像没事人一样招摇过市吗?即使迫于生计出来买饭买水,如果在街上见到了摄像头,你会不遮掩、不躲避的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吗?同理,我们怎么想,我们如何谨慎,逃亡路上的杀人犯更会比我们十倍的缜密和谨慎。
可能还有朋友会问,那电影桥段里的人一用手机就会在地图上显示具体的位置,为什么不用手机定位呢?
六哥还是那句话,逃亡路上的杀人犯怎么可能会拿出自己的手机每天给家里报一个平安说“放心吧,我逃的很好啊”。毕竟只要被抓住就是一个死,他怎么可能轻易的暴露自己的任何一点踪迹呢?
那老太太拾荒追凶是怎么一回事?是当地警方不作为逼的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
奶奶病愈后,
不顾家人反对,踏上追凶之路
。她说,
当时警方正在四处捉拿潜逃的嫌犯马青付,她也想助警方一臂之力
,
每当听说马青付有可能躲藏在某个地方时,她便不顾一切前往
,路费花光了,她就靠拾荒维持生计,一边拾荒一边打听马青付的下落,饿了就啃几口馒头,困了有时就和衣睡在屋檐下,在这样的艰难困苦中,她曾到过北京、河南郑州等地追凶。
六哥敬佩老太太这种精神和毅力,那么最后,是老太太抓住了凶手或是老太太提供了关键线索让警方将凶手抓获的吗?一起来看原文:
当地警方相关人士称,嫌犯马青付外逃后,专案组民警从未放弃缉凶,他们曾
对数十个省市展开大量走访摸排工作,2019年9月13日,他们发现马青付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的活动轨迹后,当天在该镇大公岭村大地街附近一出租屋内将他抓获归案。
也就是说,虽然老太太精神可嘉,但是警方一直也没有闲着,对马青付可能藏匿的数十个省份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摸排工作,最终抓获凶手的线索也来自于警方侦查出来的马青付的“活动轨迹”,并在发现后当天就把他抓获了。
“
专案组民警从未放弃缉凶
”这句话,可能很多人看似是冠冕堂皇的,但是六哥是在一线干起来的,我深知对于未破的案件特别是未抓获的嫌疑人,一线警察总是有一个心结在里面,很多老民警在退休时问他有什么遗憾,很多人都会说出“XX案子的嫌疑人还未到案”。六哥曾经为了一个轻微的治安案件,追捕了嫌疑人一年半(详见文章《对不起,我是“死磕派”警察!》),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了却自己的心结。为了一个治安案件六哥都能追凶一年半,更别说杀了3个人的这么大的案子了,主犯一天抓不到,主办民警心里这块石头一天落不下。二、关于嫌犯身份漂白的问题。
该推文的标题和摘要中一直在强调嫌犯“漂白”了身份才得以藏匿。那“漂白身份”是什么意思?六哥不多做解释,网上是这样回答的:
漂白身份意思是一般是当事人犯了事,或者出于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通过关系或者另外的渠道改变真实身份记录信息
,也就是身份信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既然标题说嫌犯“漂白了身份”,那么这里面必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嫌犯有了一个新身份开始新生活,那么能办理新身份的地方,必然只有公安机关,所以,网友才会有“严查帮助杀人犯漂白身份的帮凶(警察)”的呼声。
我们一起来看原文,这位杀人犯是怎么“漂白身份”的?
原文是这样说的:经查,当初作案后他迅速逃往外地亡命天涯,曾在全国各地流浪,看到警察感到害怕,有时
看到民警巡逻,他便远远地躲着
,逃亡途中他偷了一名李姓男子的身份证,冒充对方
漂白身份与一名女子生活在一起,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其实六哥很想问一下大家,偷了别人的身份证冒充他人生活,这算是我们正常理解的“漂白身份”吗?如果不算的话,题目和摘要不说明白而使用“漂白身份”这个可以让读者直接联想到公安机关民警“违规办理假身份”这样的用词,这合适吗?
三、关于嫌犯“公安局买枪”的问题。
在本文中,作者还特意提到了一件事,就是嫌犯交待:“(枪)
是我爸从公安局买的,有持枪证
。”这句话一出,很多网友都不干了,同问嫌犯家里到底和公安局有什么关系可以买出杀人的枪来,关键还有持枪证?
我们一起先来看看网友怎么说:
真如这位网友说的如此吗?六哥先给大家看看我百度的结果:
确实如此,在1996年之前,很多人持有枪支都是合法的,并且很多人真的有持枪证,直到1996年,我国开始开展禁枪工作。
一部法律从颁布到全国全面推开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六哥是1999年上班的,我记得在2002年的时候,我们还曾接到群众举报去某个村的住户家里去收缴枪支,当时那个时候,是收缴枪支工作全国正搞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但在偏远山区和一些农村等地,由于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根本不愿意把自己当年花钱买的枪支无偿交出来,以已经丢失、已经丢弃等理由私藏枪支,所以,嫌犯说他父亲的枪支是“
从公安局买的,有持枪证
”并没有什么不妥,六哥也猜测嫌犯的父亲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2007年的时候并没有主动上交枪支。但是,在当今很多网民并不知道这段往事的情况下,把嫌犯这句
“(枪)
是我爸从公安局买的,有持枪证
”
特意写出来还不做说明,就难免让网友猜测这一家人与“公安局的关系”问题。综合以上信息,六哥给大家简单捋一下:
2007年,受害人高家一家人因土地使用问题与马青付一家人发生纠纷、厮打,随后马青付使用其父亲早年在公安局购买登记的枪支枪杀了高家3人,随后马青付一家的4人落网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重刑,同时也对受害人一家做出了民事赔偿。因马青付利用偷来的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藏匿于全国十几个省开始逃亡生活,在公安机关对全国十几个省进行排查、抓捕的同时,高家人的亲属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不顾家人反对,在听说有任何关于马青付的消息后,都会亲赴当地一探虚实,路费花光了,就靠拾荒维持生计。12年后,警察在广东省发现了马青付的轨迹,并于当天将其抓拿归案。
12年,对于一个受害的家庭来说,抓捕全部嫌犯的时间确实有些长,但六哥相信当地警方在这12年间也绝对没有放弃,但凡警方有任何一点放弃,也不会有嫌犯的落网,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当年不具备侦破条件的陈年旧案慢慢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告慰死者。
然而,六哥作为一名没日没夜的一线民警,却对媒体报道案件事实时使用这样的标题而感到心寒。
不必歌颂,也没有必要去伤害
,一个偷换概念的带有歧义的新闻报道标题,不仅仅把当地警方12年来不间断的辛苦付出一笔抹杀,还引发了众多碎片化阅读的网友群起而攻之,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图什么?我们为了谁?六哥也不明白,寒了一线警察的心,对于这个国家,对着这个社会,甚至对于这个具体取这样标题的人,会有什么好处?能有什么好处?难道你凌晨遇到了危险时,不也是第一时间想起110吗?
如果你不了解一线警察,那就有空看看六哥的这篇文章吧——《有些警,出着出着就天亮了》